“2025-04-13
愉宣『家』
吳錦明牧師”

很喜歡以「愉宣家」來形容「愉景灣堂」,因為「這家是永生神的教會」(提前3:15),神是我們的天父。我們被父愛感動,從各處被招聚在這家,以手足之情來團結,來彼此關懷,彼此合作,去建立「神的家」。

曾有一雜誌社廣徵「家」的定義,在數百件應徵稿中,選出三句十分精闢的來說明「家」的定義。「家是父親的王國,是母親的世界,兒童的樂園」;「家是一扇門,將世界紛擾不安、冷酷仇恨等關在門外,卻將仁愛、恬靜、安全、舒適等關在裏面」;「家是大的變小的,小的變大的」,最小的孩子在家中就成為最大的,而家中最大的,竟然成為最小的,因為他要服事別人,這種情形只有在家庭中呈現出來。

「家」所強調的是一種「關係」,多於只是房子或生活環境。因為房屋可以易主或拆毀,環境可以有變遷,但家卻不會因此而消失。相反,今天很多人勞碌一生,為要追求住更大的屋,更舒適的環境,可惜,到最後只剩下「人去樓空」!因此,「家」的盛衰往往是指家中的人物,特別是我們彼此『愛的關係』。在屬靈的家(教會)中也是一樣,將我們結連在一起,是愛的關係過於事工的項目,是手足之情過於事工夥伴,否則事工完了,人就不易再走在一起相交了。

「家」要建立「溫暖」「愛」「手足情深」的關係,必須先要經歷「父親的愛」。「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」(約壹4:19)。父愛是願意犧牲的,父愛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,父一定與我們同在一起,永遠的關愛是不離不棄的。父的愛永遠適切我們的需要,能補足我們生命的缺欠,甚至有時祂因愛我們而管教我們(來12:6),但在父的愛裏,沒有懼怕,卻只有敬畏順服感恩

因此,「教會」是神的家,重點不在於各人期望「烏托邦」的層面,卻是以父的恩情家規(聖經)來塑造我們成長;而我們的回應卻像主耶穌的榜樣,「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?」(路2:49)「你們不知道我必須在我父的家裡嗎?」《新譯本》。讓我們經歷父愛的家人,立願在父的家裡,投入生活、投入學習事奉,用實際的行動,去愛這「」,來回應天父的愛。